老话说,鸡无六载,犬不八年。 旧时家中饲养的鸡犬,一定不能养活太多年头。 一旦它们在人类社会中待久了,通了人性,早晚必成祸害。 我发小林栋”就养过这样的禽畜。 林栋小时候没人带,随着父亲跑长途拉货,一、工郊外停车小解,林栋看到一道黑光钻入林子。 他好奇地跟进去一看,见到大树下蜷着一只黑色的小奶狗,眼睛还没睁开。 于是林栋把它藏在衣服里,悄悄带回了家。 当时她婶婶刚生了孩子,奶水太足,都吸出来存着,林栋便偷倒出来喂狗。 那个年代,长途司机有钱,家里对林栋管得又松,后来发现他带了狗回来养,也并没有制止他。 俗话说猫来贫,狗来富,家里多了条狗,还意味着好运。 林栋给黑狗“起名叫来福°,一人一狗每天形影不离。 来福甚至还会跟着一起来上小学。 镇里学校没那么讲究,赶了几次没赶走,来福又从不咬人,也便随它了。 于是每天上课,教室外多了一个旁听生。我们下课后,也都会和它玩一会儿。 到了年底,家里过年杀鸡,林栋的大伯好容易抓住一只芦花鸡”,来福忽然冲过去,对着他狂吠不已。 叫声引来了林栋,他也张开手,不让大伯抓走。原来这只鸡也是他从小喂到大的,名叫小花。 大伯很生气,提着刀要连来福一起剁了,林栋不依不饶地抱着大伯的手咬了一口。 大伯吃痛撒了手,对着林栋叫骂不休。 家里闹得鸡犬不宁,林栋奶奶直摇头,但她很宠孙子,发话放过了小花。 还好小花很争气地每天都下蛋,于是一直这么养 了下去。 从此,一狗,一鸡,成了镇里的奇景,也成了我们小时候的玩伴。 高三那年,林栋的奶奶死了,照例要请村里吃席。 大伯趁林栋还没回家,又抓了小花,绑着脚扔在开水锅旁边。 “鸡无六载,犬不八年。”大伯对人说,亲自磨起了刀。 言下之意,再过两年,他要连来福一起宰了。 来福仿佛听懂了,又发了狠,冲上前狠狠地咬了大伯,掀翻了锅,烫伤了他的腿。 在大家手忙脚乱的时候,来福啃断绳子,救走了小花。 大伯气疯了,也不包扎,瘸着腿,拎着柴刀拼了命地追了出去。 这时林栋恰好也回来了,赶紧跟出去,想要保护来福和小花。 这一去,人,鸡,狗竟然都没回来。到了晚间,大伯才独自回了家。 按照他的说法,那时正是雨季,河水暴涨,鸡和狗逃到河边,都掉进了河里。 林栋冒险去救,结果自己也被大水冲走了。 一场白事,两条人命,果然是鸡犬不宁,镇里的人每次说起来,都觉得不听老话,必有灾祸。 我和小伙伴们虽不信邪,但发小罹难,也都很伤心。 过了几年,我大学毕业后参加了工作,回老家的次数越来越少。 这几天清明回老家,竟然意外地在街上碰见了林栋。 天日昭昭°,我竟然遇见了死去好几年的发小!一旁的同学跟我解释说,林栋前两年就回来了。原来他被水冲到了下游,抓住一棵大树枝活了下来。 当时既伤心奶奶去世,来福和小花又没了,就索性放弃了高考,独自去了南方打工。 这两年攒下来一些钱,所以带着女朋友回了老家。我打量着林栋和他花枝招展的女朋友,心里百感交集。 现在的林栋又黑又瘦,脸上有常年在社会上磨砺出来的狠辣,跟我们这种小镇做题家有着明显的 区别。 晚上同学设饭局,几个发小坐在一起,喝酒畅谈,我才知道了很多往事。 林栋失踪后,他的父母没见到尸体,不甘心地找了很多年。 大伯趁他家空虚,霸占了所有的家财,林栋的父母哀莫大于心死,最后客死他乡。 前两年林栋回来后,不知道用了什么手段,逼着大伯把家财连同利息都吐了出来。 大伯没过俩月也被气死了。 只是林栋并没赶尽杀绝,对婶婶一直很恭敬地供养着。 酒过半巡,我想起了来福,随口提了一句,不料林栋脸色大变,嘴里还发出了呜呜的声音。 她女朋友见状,赶紧安抚住他,还笑着打圆场。 他女朋友化着很浓的妆,一双眼睛眨起来非常不自然,笑的时候也是咯咯咯地乱笑。 我心里忽然闪过一丝很荒谬的想法:眼前这个林栋,还有他女朋友,似乎不是人! 这个林栋虽然和我们很熟,但席间谈的都是小学的往事。 中学时代学校里发生的事情,却一点都不记得。他的举止虽然和人类无异,但经常不自觉地缩鼻子。 包厢里热,我和几个同学都吃得满头大汗,他竟然一滴汗也没有,只是时不时地吐舌头。 以及,桌上的鸡肉,他们一块都没碰过。 为了证实自己的想法,我大声把老板喊来,当着他的面,加了一盘狗肉。 果然,点菜的时候,林栋的眼神里充满了怨毒。要不是女友拦着,我估计他得冲上来咬我。 终于,我又发现了一个非常反常的现象。 之所以觉得他女友眨眼不正常,因为她的眼皮,是自下向上“眨的! 事情发展到了这个地步,我心下一片雪亮。 真正的林栋几年前就已经死了,眼前这两位,一定是来福和小花扮的。 想到这里,我有了主意,于是,借着叙旧的名义,伙同其他同学,把林栋灌了个酩酊大醉。 现在,整个包厢里,只有我和小花还坐着。 “小花,你和来福这些年,吃了不少苦吧?”我忽然对她说。 她明显一愣,随即又咯咯咯地笑道,“木寸“哥你是在叫我吗?可我不叫小花啊。” “别装了,我就没见过谁的眼皮是从下往上眨的。” “你喝多了吧?”她把脸凑在我面前,眨了眨眼,在昏暗的灯光下,似乎只是眼妆太浓产生的错觉。—hHhm “你这点障眼法,休想骗过我。”我又想起一桩事。 当年大伯抓住小花时,曾经在她脖子上扯掉过一些毛,留下了伤疤。 于是我说出了自己的猜测。 “还是不相信我吗?你随我来。”小花把我领到后面的一间房间,解开了上衣,露出了雪白的肌肤 “然后你们就踹门进来了,警察同志,她就是一只鸡,哦不,不是你们想的那种鸡呀。” “还得是你,上一次听到这么离谱的PC理由,还是上一次。说完了吗?把这句话抄上,以上都是我说的’,抄完签字吧!”
没有回复内容